□记者 陈斌娜 通讯员 王凯
本报讯 11月1日,我市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清退”集中行动。截至昨天下午4时,交警部门在本岛范围内共查扣非标电动自行车219辆。提醒尚未更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赶紧更换。
11月1日早高峰时段,一男子驾驶一辆无行驶证、无号牌的电动自行车,途经朱家尖庆丰路中欣路口时,被执勤交警查扣。当天下午,普陀的潘女士因驾驶非标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在东海西路被交警拦查,车辆被扣留。
据介绍,在此次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清退行动中,我市交警部门将以“统一行动+常态整治”的模式,对仍在违法上路的非标电动自行车进行查扣,加速清退。重点查扣“三无”电动车,即无防盗登记牌、无备案二维码非标电动车,以及无机动车号牌的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
“尚未更新的非国标电动自行车车主,要抓紧淘汰置换。无牌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车主,也要尽快办理上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在驾车上路时,须严格守法,自觉杜绝闯红灯、违法载人、逆向行驶、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从今年1月1日起也不得上路行驶。
据统计,自去年5月我市开展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清退工作以来,全市国标电动自行车累计上牌已有46.8万余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