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浩
本报讯 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明确指出,自今年5月1日起,北纬35度至26度30分之间的黄海和东海海域,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全面休渔,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对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等4种作业类型渔船休渔时间延长了1个半月。
据此,市海洋与渔业局日前发出倡议,希望社会各界能理解国家调整伏休制度的初衷,一如既往支持伏季休渔管理工作,遵守伏季休渔规定,积极参与监督,争做海洋渔业资源保护的守护者、示范者和宣传者,共同维护我们赖以生存的舟山渔场,实现“渔场富饶、渔村美丽、渔民增收、人海和谐”。
倡议提出,希望大家争做海洋渔业资源保护的守护者,严格执行伏季休渔制度,积极参与渔业资源养护生态修复、海洋牧场建设示范等活动,珍视海洋环境,保护渔业资源,呵护蓝色家园;争做海洋渔业资源保护的示范者,坚决遵守国家和省渔业法律法规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禁用渔具和捕捞许可的管理规定,不购买、不携带、不使用“一电四网”禁用渔具,不捕捞、不销售违禁渔获物;争做海洋渔业资源保护的宣传者,积极宣传和普及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和渔业资源保护知识,增强全民海洋资源保护意识。
“伏休期间,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渔船管理,在执法监管上不遗余力,全力营造良好的伏休秩序。”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人士表示,如市民在伏休期发现偷捕的渔船,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据介绍,伏休期间,我市将严格执行伏休渔船船位制度,对本辖区内休渔渔船分类登记造册,严控异地休渔。加强各个时间节点管控,严防应休渔船提早离港出海生产,坚决杜绝“抢跑道”现象的发生。突出重点,严打涉渔“三无”船、严管渔运船,严禁渔运船休渔期间借运输名义出海生产或为非法作业渔船提供收购、运输及后勤服务等。强化渔政船巡航制度,开展不定期的执法检查和海上联合行动,同时还将做好伏休期市场违禁渔获物流通管控,实现“捕、运、销”的全链条执法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