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傅乐 驻普陀记者 刘慧静
本报讯 “感谢组织为阿拉村委澄清正名,现在又能重新挺直腰板儿做事了!”近日,在一场不实信访举报澄清正名通报会上,普陀区一名村书记周某某如释重负。
此前,普陀区纪委监委接到群众实名来信举报,反映该村村委贪污工程款和上级专项资金等问题。由于举报信中涉及人员较多、年代久远,普陀区纪委监委“室组地”联动成立核查组,通过个别谈话、调阅账目、现场勘验、异地查询等方式,深入细致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确认该举报反映问题失实后,以会议形式公布调查结果,为担当作为的村干部保驾护航,消除负面影响。
近年来,普陀区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稳妥审慎原则,细化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流程,把澄清正名工作同“五时三色”监督预警机制有机结合,把容错纠错机制同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数字化考评有机衔接,为受到不实举报者发放绿色澄清卡,通过数字化平台做好澄清工作。今年以来,普陀区纪委监委已办结失实举报6件,筛选澄清正名5人次。
普陀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以“组织为干部担当”来激励“干部为事业担当”,区纪委监委制定了个性化回访方案,建立个人回访档案,定期向被澄清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了解其精神面貌、思想认识和工作表现,通过电话回访、家访等形式开展思想疏导,打开干部心结,让更多“闯将”“尖兵”重拾干劲,在工作中勇挑重担。
同时,普陀区纪委监委着力深核细甄,对指向明确的诬告陷害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始终保持严惩高压态势,聚焦举报动机、手段情节、后果危害等关键要素,严肃查处相关信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