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巧凤 通讯员 毛瑛瑛
本报讯 73岁的张阿婆从5年前开始,在普陀沈家门一家养生馆接受保健服务,至今消费金额在26万元。张阿婆说,她之所以忍痛花这么多钱,是因为年纪大了身体状况不好,腰椎、颈椎更是时常酸胀疼痛,很害怕会越来越严重。然而钱花去这么多,时间也过了那么久,张阿婆发现没啥效果,心中悔痛难当。她近日向普陀区消保委投诉,希望协调给予部分退款。
听店方说有北京专家,她选择继续充值
张阿婆投诉时说,2018年10月,她经过这家养生馆,店里正推出泡脚等免费体验活动。免费服务对一些老年人颇具吸引力,张阿婆也不例外,进店尝试。等她出店时,在工作人员的游说下,充值7000元办了一张推拿服务消费卡。
从2018年11月到2022年10月,张阿婆在这家店多次充值,大约一共12万元,消费项目包括头部调理、心肺调理、背部调理、足部调理以及综合调理等。张阿婆说,本来不想继续充值,但店方说有一位北京来的专家,可以向她提供更加高效的推拿按摩服务,她为了自己的身体可以好起来,抱着希望继续充值。这期间,她也去过上海求诊或在舟山本地医院住院治疗,可说是治病心切。
张阿婆说,到了2022年10月,店方称更换了负责人,她必须继续充值才能享受服务,并且承诺增加保健服务项目。
于是到今年8月,张阿婆又陆续充值了14万元。但是这一些保健服务做下来,张阿婆的身体并没有好转,她也就越来越心灰意冷。
店方拒绝退款:自愿充值,服务都经签字确认
张阿婆投诉时说,今年8月,她向店方提出过质疑,为何钱花了这么多,却没有达到她们所承诺的效果。店方回复,她的病很难好了,再换一个新方法保证可以好,但是要充值18万元,给她推拿18次。
张阿婆听到这个报价说自己“简直要吓晕了,这是要我卖房子的架势”,她表示承担不起,而店方还在继续游说,说她是老顾客给优惠打折,钱可以少充一些……
张阿婆觉得自己陷入了一个“无底洞”,她在这家店前后一共花费了约26万元,这些是她的养老钱。此时,她除了每月的退休金,已经没有了积蓄,无力再“享受”这些服务,且不再信任这家店。张阿婆心中是一万个悔恨,想要退款却也知道艰难,于是求助普陀区消保委。
消保工作人员接诉后联系店方。店方表示,张阿婆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充值系张阿婆自愿行为,并没有强迫,而且每次接受服务都经她本人签字确认,其对消费金额和消费情况并无意见,因而拒绝退款。
老年人要提高自保能力,切忌有病乱投“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消保工作人员认为,在2022年10月,店方提出继续充值才能享受服务的要求,依据《消法》这一规定并不合法;《消法》第二十条也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但根据张阿婆所说,店方在这一过程中,曾对保健服务的效果作出承诺,但最后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
经过消保工作人员的调解,最后店方同意退还张阿婆5万元。
张阿婆之所以花这么多钱做保健服务,她说,是因为觉得自己的病在医院看不好,而养生馆给的承诺,让她看到了希望。
普陀区消保委也发出了提醒,不管是保健服务还是保健食品,都不能代替医院的正规治疗和药品。老年人多多少少有病在身,有一些商家抓住老年人渴望健康的心理,先是通过免费体验、礼品赠送等活动吸引人气,接着借助专家、教授的光环,推销各种保健品、医疗器械、保健服务等,甚至作出治愈疾病等夸大、虚假宣传。老年人一定要提高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忌有病乱投“医”,不要轻信商家夸大其词的宣传,身体如有不适应该去正规医院接受治疗。如果购买保健品或者接受保健服务,一定要注意保存好消费凭证、聊天记录、商家的宣传承诺等,防范消费陷阱。如发现商家虚假宣传保健食品、保健服务治疗疾病功能的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