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李巧凤
通讯员 乐将林
本报讯 近日,定海冯先生通过饿了么外卖平台,先后订购了定海某餐饮店的两个订单,并在支付过程中使用了红包减免。然而,不一会这两笔订单被取消,商家称“恶意使用红包”,冯先生为此向市市场监管局定海分局投诉。
冯先生投诉时说,他第一个订单购买了一份鱼香茄子和两盒米饭,价格28元,通过红包减免6元,实际支付22元;第二个订单购买了一份蚝油牛肉,售价38.88元,店铺减免和红包减免8.5元后实际支付28元左右。但之后,店家在未提前通知冯先生的情况下,将该两笔订单以“个人信息有误”取消,实际上冯先生的个人信息和电话没有任何问题。冯先生立即联系了店家,却被告知其因为恶意使用红包,因此店家单方面对订单予以取消。
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接诉后介入调查,发现店铺优惠券和饿了么平台优惠券均是商家和平台提供,冯先生通过正常途径领取,不存在恶意使用的行为。冯先生在饿了么平台下单,店方接单以后,双方的合同关系已经成立,店方单方面无故取消订单,已经违反《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相关规定。
经过调解,店方认识到的自己的错误,及时将订单送到了冯先生手上。
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网购中如遇到订单被商家单方面无故取消,一定要保存好相关购物订单凭证或支付记录。在网络订单成立以后,双方的合同关系已经成立,商家不能以其他理由私自取消用户订单。《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对合同成立有明确的表述: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如果遇到以上情况,应尽快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平台及监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