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汪超群 通讯员 朱晨希
本报讯 “感谢法官,我们的工资到手了!”日前,申请执行人小贺专门致电岱山法院执行局,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年初,岱山法院陆续受理了33起讨薪执行案件。这些申请执行人都是我市一家混凝土公司的工人,被拖欠工资1万元至20余万元不等。
在分析研判、调查走访过程中,执行干警了解到,该混凝土公司已停止经营,公司账户没有任何存款,企业实际控制人卢某也已离开舟山,无法取得联系。
“工人们的辛苦钱,不能不了了之。”经过紧密查控,执行干警发现卢某身在老家江苏扬州,随即奔赴当地将其拘传。面对神兵天降的执行干警,卢某慌了:“法官,我真不是故意拖欠工资,公司停业,现在确实没钱,但我们还有一笔工程款没有结算,等我拿到工程款一定马上履行!”
执行干警从卢某口中得知,该混凝土公司与第三方公司之间还有500余万元应收账款未结算。但在结算前,即使法院给第三方公司发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把这笔工程款打到法院账户,第三方公司也会因无法确定款项的具体数额而不予协助。
为尽快追回工资款,岱山法院请求县委县政府协助,在多次沟通协调下,制定了“分段结算,分批提取”的提款方案,即第三方公司分阶段结算工程款,每结算一笔款项,法院就按比例执行一笔。如此一来,33名工人的工资有了着落,至今已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