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丽媛 通讯员 陈洪娜
本报讯 为依法惩治非法捕捞行为,保证涉海涉渔违法案件涉案物品的认(鉴)定、资源损害评估和修复等问题及时解决,由市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市法院、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联合成立的海洋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增殖放流基地昨在普陀西轩岛正式揭牌。该基地是基于非法捕捞开展生态补偿修复而建立的,也是全省首个跨区域性海洋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增殖放流基地。
记者了解到,西轩岛是目前省内设备最为完善、规模最大的海水增养殖试验基地,先后被评选为省海水增养殖重点实验室、省海水增殖放流苗种生产基地,在苗种繁育、增殖放流、养殖模式开发等方面均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现场,在参观了养殖、育苗和育种设施,查看条石鲷、黄姑鱼、银鲳、大黄鱼、中国鲎(救助)等育苗养殖、种质活体保存情况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旭征表示,这也是为什么将增殖放流基地设置在这里的原因。
尽管近年来我市海洋公益诉讼成绩凸显,但以往的非法捕捞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多以判处生态修复补偿款为主,这对当事人的教育意义及生态修复的作用不够直接。基地的建立,将构建责任明确、技术规范、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同时坚持科学规划、系统保护,根据海洋水生生物保护和海域生态修复的实际需要,开展增殖放流(海洋生态修复)工作,修复舟山海域的海洋生物重要栖息地和关键生活环境的生态功能。
“舟山检察院‘牵手’宁波海事法院建立增殖放流基地,这样的跨区域合作在全国也走在前列。今后,非法捕捞案件中的侵权人如果有意愿以增殖放流的形式来修复生态环境,基地就可以发挥作用了。”王旭征表示,下一步,公益诉讼案件都可以尝试用增殖放流的形式来直接进行修复补偿,既体现了侵权人在生态损害修复过程中,表现积极主动修复的态度,同时也有助于生态及时有效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