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市本级企业人才购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补贴对象及条件
2022年1月1日起新引进到本市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舟山生源和在舟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专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
(一)须全职在市本级纳税的企业、市民政局注册的社会组织或市级职能部门登记的其他组织机构工作,且为所在单位服务1年以上,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正常在舟缴纳社会保险(根据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判定)。舟山生源和在舟高校毕业生还须为在毕业1年内在舟工作。
(二)全日制本科生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舟山生源和在舟高校专科生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
(三)高校毕业生本人首次在舟山购买商品住房,且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2017年11月3日后购买(以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时间为准)、购买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共同持有的房产除外。
(四)高校毕业生本人须在舟山范围内无其他住房,未在舟享受过房改房、限价商品房、购房补贴等其他优惠购房政策。
补贴标准
1.全日制本科生可享受8万元购房补贴。
2.舟山生源和在舟高校符合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分别按专科生8万元、全日制本科生10万元,提档享受购房补贴。
3.由本级财政补助50%,鼓励用人单位按1:1配套。
申报流程
实行集中申报制,每半年申报一次,具体由经信、人社部门会同高新区管委会、新城管委会、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实施。
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接收分两批进行:第一批接收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8月20日;第二批接收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
(内容来源竞舟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