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李巧凤
通讯员 应欢欢 沈玮玮
本报讯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普陀山分局、市公安局普陀山分局在朱家尖大北农码头查获了一批无法出示合法来源证明的疑似进口食品松子,涉案金额超过100万元。这也是普陀山发现的首起走私松子大案。
执法人员将上述货物卸载后进行扣押,涉案松子共约11吨,其中5吨松子(带壳)、6吨松子仁(不带壳),然而在现场,执法人员未发现该批松子所属经营者。执法人员在随后调查中,依法对涉案松子进行无主公告,一直未有相关人员认领这批涉嫌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松子”。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介绍,这批松子由于是走私进境的,未经海关检验检疫,质量无法保障,可能携带致病菌、寄生虫等,消费者一旦食用可能会对身体造成损害。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松子进口时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款,走私松子的行为会直接影响国家税收。相比正常申报进口的松子,走私进口的松子由于成本更低,价格也会相对较低,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同时,个别不法经营者销售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违反了《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也提醒这些经营者,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