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日常出行,都会遇到各种管理交通的红绿灯,而这些红绿灯样式布局各有不同,你知道它们的含义吗?你看得懂吗?
下面这起发生在舟山的案件颇具代表性,一方无视交规,一方误解交规,引发的事故让人深思。
据介绍,2020年10月份,吴某驾驶电动自动车通过新城千岛路与329国道交界处,当时那里只有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绿灯时,吴某驾车过路,而此时陆某驾驶电动自动车闯红灯且逆行撞上了吴某,陆某自己身受重伤。警方认定,陆某承担主要责任,吴某承担次要责任。
吴某对警方的责任认定不理解,明明人行横道是绿灯,对方又是闯红灯,自己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双方就此对簿公堂,从一审到二审,案件也从区法院移交到了市中院,为彻底厘清事故责任,市中院联合公安、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进行了听证会,最终查明事故责任认定没有错。根据规定,市民驾驶非机动车要根据非机动车信号灯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信号灯的路口,要根据机动车信号灯行驶,所以吴某当时是未按交通信号指示行驶。
根据双方家庭情况比较困难,二审多次做工作后,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吴某虽承担责任比例不高,但由于陆某医疗费用高达百万,为此吴某也要赔偿近20万元,分期支付。为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法院也对陆某司法救助近5万元,并向交通部门提出建议,增设非机动车信号灯,加强宣传。
通过此案,法院也提醒市民,驾驶非机动车时要看非机动车信号灯,在没有非机动车信号灯的路口要看机动车信号灯,在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不一致时,要以机动车信号灯为准,不能看人行横道信号灯。
(内容来源竞舟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