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高帅 刘浩立 乐源
本报讯 “船长,船舶开航前务必确保船员适任,涉危涉污作业后应严格按规定记载法定文书。”昨天上午,舟山海事局执法人员在沈家门马峙锚地对“祥鸿18”轮油污水接收作业进行现场检查,当场指出该轮在作业中存在的部分安全隐患,同时针对查处的船员无证、未按规定记载船舶法定文书等违法行为责令船方立即纠正。
4月份以来,舟山海事局启动中小型油船集中整治行动,排摸分析本港籍中小型油船、辖区内进出港和长期在港的中小型油船信息,滚动辨识中小型油船的安全风险和隐患142次,更新风险隐患9项,闭环整改3项,并确定13家油船航运公司和97艘中小型油船为重点监管对象,落实“一船一策”“一司一策”针对性监管举措。
舟山海事局还组织开展了本港籍中小型油船管理公司检查155家,实施航运公司附加审核3家,针对重大不符合事项,依法注销DOC(安全符合证书)2家、注销SMC(船舶安全管理证书)26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