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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国际禁毒日,市法院昨公开宣判一起追漏毒品案

“零口供”的他,因贩卖毒品罪一审被判死缓

  □记  者 方智斌

  通讯员 陈洪娜 张璐 王欣洋

  本报讯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昨天上午,市法院对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判处被告人郎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是我市政法机关携手追漏的一个重大战果。2019年10月,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黄某、申某等16人(均已判刑)贩卖、运输毒品,容留他人吸毒一案中,发现该案被查处的4000余克毒品来源不清,可能存在重大漏犯。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郎某有重大犯罪嫌疑,并及时对郎某进行追诉,但申某面对讯问却拒不交代上家的相关信息。

  “毒品交易基本都是秘密进行,且使用绰号。”办案人员介绍,申某在侦查阶段交代其毒品系从上家“彪哥”处购买,但拒不交代“彪哥”的任何信息。承办人在多次提审申某的过程中,利用其急切想通过立功求得从轻处理的心理,耐心讯问,经政策教育和释法说理,最终促使申某转变态度,卸下包袱,交代其毒品上家“彪哥”其实是20多岁的郎某。

  毒贩郎某的身份浮出水面,但是仅凭申某交代并不能将漏犯绳之以法。我市各有关机关通力合作,2019年12月16日对郎某展开上网追逃。2022年7月18日,郎某至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南城派出所投案,但是对贩毒行为矢口否认。

  随后,办案单位以同案犯口供为基础强化客观性证据收集,通过复核主客观证据夯实证据体系,在郎某“零口供”的情况下,证实了郎某一伙毒品交易的过程和细节。2022年11月1日,侦查机关将郎某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今年1月18日,市检察院以被告人郎某犯贩卖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市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3月至5月,被告人郎某在云南省先后3次共计贩卖甲基苯丙胺类毒品3988.91克(其中1879.97克未遂)给申某(已判决),后申某在云南省将上述毒品贩卖给黄某(已判决),并由傅某(已判决)将上述毒品运输至舟山贩卖。

  昨天上午,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了宣判。

  市禁毒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强势打击涉毒违法犯罪,切断毒品供应。同时,将把禁毒预防宣传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大家的识毒防毒拒毒意识,传播“绿色无毒、健康人生”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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