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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扫码点单时遇见过“默认勾选”吗

新城两家餐饮店违法搭售商品被查处

  □记  者 李巧凤

  通讯员 周  婧

  本报讯  在餐饮店扫码点单时,纸巾、调料或者其他食品用品,被列入“默认勾选”的选项,商家的此类行为您遇到过吗?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新城分局对辖区一家川菜馆、一家火锅店的“默认勾选”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和处罚。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介绍,近来该局对辖区内人流密集的部分餐饮店开展“默认勾选”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对首次发现“默认勾选”的餐饮店,责令立即将此项目下架。检查中,执法人员共对6家餐饮店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一星期后,该局执法人员对商家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在一家火锅店,执法人员通过扫描餐桌上二维码,发现在购物车内显示自动生成必选商品,包括纸巾2元/份,以及对应就餐人数的自助调料8元/位。在一家川菜馆,执法人员扫描店内点餐二维码,发现商家仍然直接将纸巾、餐具等费用添加在已选项目内。

  对这两家整改不到位的餐饮店,市市场监管局新城分局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已对涉案火锅店作出罚款处罚,对川菜馆也将依法调查查处。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介绍,《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也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商家“默认勾选”做法,使得消费者只能“被动选择”,违反了《电子商务法》规定,也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提醒商家守法经营,也提醒消费者在接受商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时,享有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如发现“默认勾选”等侵权行为,可及时拨打12345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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