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丛琳
通讯员 林珍珍 金莹莹
本报讯 近日,新城一消费者虚假投诉“淘宝”平台某舟山厂商试图获得不当利益,被市场监管部门警示谈话并普法教育。
据了解,该名消费者称其通过“淘宝”平台购买了舟山一厂家生产的黄豆酱,后在黄豆酱内吃出玻璃,导致嘴部受伤,要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并协调赔偿医药费。接到举报后,新城执法人员通过内部系统查询后发现,自2024年6月起该消费者就以在所购买的食品中吃出玻璃并受伤为由向该黄豆酱生产厂商索赔,并进行了10余次相关投诉。
执法人员初步判定该投诉举报事项涉嫌存在主观恶意虚构情形。经过执法人员调查核实,该消费者承认其出于不当牟利目的,故意编造不实投诉举报内容,企图通过向厂商施压而获取非法经济利益。
“该消费者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关于禁止虚假投诉的相关规定,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扰乱机关工作秩序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表示,秉持教育引导与依法处置相结合的原则,他们对该名消费者开展了普法宣教和警示谈话,消费者认识到了其行为的违法性质和不良后果,承认了错误并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投诉举报真实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