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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与浙油中心建立协作机制

司法服务保障大宗油气交易平稳发展

  □记者 方智斌 通讯员 方园 陈倩琳

  本报讯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国际油气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建立大宗油气交易信息及油气企业信息交流共享机制,推进数据共享整合,实现自贸区油气企业数据交互,以司法服务保障浙江自贸区大宗油气交易平稳发展。

  近年来,我市走出了一条“无中生油”的特色化发展道路,经济社会加速发展,但涉及油气交易的纠纷案件也有所增加。据统计,2021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理油气交易纠纷相关案件228件,案涉金额14.45亿。

  “我们与浙油中心建立协作机制,就是希望各展所长,合力营造良好的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大宗油气交易贸易高质量发展。”市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油气交易纠纷案件涉诉标的额大、法律风险高,建立协作机制很有必要。近期,法院在审理一起油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对于案涉合同履行期间的交易标的油品的涨跌情况,通过浙油中心查询相关油气产品行情数据。浙油中心即时予以反馈,辅助案件事实的审查,让案件审理进入了“快车道”。

  根据双方签署的《关于司法服务保障大宗油气交易协作机制的意见》,自今年2月23日起,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向浙油中心发函查询与案件相关的油气产品在浙油中心交易平台的行情数据、交易情况等市场交易信息。浙油中心在接到查询函后,协助配合提供相应信息给法院作为案件审理参考。法院还可利用浙油中心平台探索“自贸资产要素处置”,在财产保全、案件执行时,对油气等大宗商品处置进行定向询价、招揽买方,提升涉案油气资产处置质量和效率;通过办案分析大宗油气交易中易发纠纷的因素或热点,为预防纠纷提出工作建议,从纠纷化解向纠纷预防前溯。浙油中心将在制度创新、纠纷预防等过程中,积极与市法院共同进行法律风险分析和论证;在经营过程中,发现市场出现易引发纠纷的突发事件、极端行情等情况时,及时告知市法院共同做好纠纷预防工作。

  同时,市法院将根据浙油中心需求,不定期向浙油中心披露涉及其会员、交收仓库等交易参与企业的失信被执行信息;与浙油中心合作为会员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每年举办法律风险防范讲座、发布司法指引参考等;协助指导浙油中心申请法拍平台资格,共同参与组织自贸区油气产品拍卖事宜。

  据了解,市法院与浙油中心还将共同探索筹建“油气交易共享法庭”,邀请浙油中心及法律合作机构三方共同参与,指定庭务主任与联系法官,共同推动自贸区油气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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