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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茅史家夹山井潭的一通禁碑

夹山井潭“禁碑”拓片

  □太阳山 龚忆梦 文/摄

  夹山井潭,位于普陀区展茅街道横街村史家自然村,夹山山塘之畔。前几年重修井潭,挖掘出一通石碑,上书“一禁,长四亩井,不许洗浊□坎,罚戏全台”,字体端重有力,碑文言简意赅。其意劝告村民不要污染井水,否则就要受罚——出资演戏。这一通碑刻,对于了解当地民风民俗有一定价值。

  不许洗浊 史家先祖对井水的呵护

  夹山井潭,与史家迁徙定居展茅横街有关。

  横街村所处位置,是一处地势相对比较低的平地,三面环山,北朝海岸,水源非常丰富。数百年前史家先祖史公元钦、元鋐从宁波鄞县迁徙而来,选址定居于斯,也是大有讲究的。

  夹山井潭,位于展茅东部的后山冈山麓下,当地人称“象鼻头管”,就是这个山形有点像大象的鼻子,向前缓缓伸展。山冈的两侧分别有两处井池,就像大象的眼睛。其中一处夹山井潭,规模比较大,以前有两口井泉,一个池塘。彼时并排的两口井泉,一处用来洗涤,一处用来饮用,饮用水源是不允许糟蹋的,因此史家老祖宗就制订了这么一个规则,保护水资源。外面池塘的水,则是用来灌溉农田的,池塘在60年前进行开拓,修建成夹山山塘。

  据当地村民介绍,老祖宗传下来的“不许洗浊”这个规矩,村民都严格遵守,用他们的话说“一块瓦片也不敢扔水里的”。史家从元字辈迁入至今已相传有17代之多,有近三百年历史,古井的历史也差不多是这个年份。

  “象鼻头管”的另一侧古井,人称“东二井”,位于史家“东二房”,故名。当地有东义路,也是得名于“东二”房的谐音。“东二井”位于东义路26号。井口呈方形,一米见方,井壁内圆,乱石砌成,井水清澈,井水深4~5米,说起井的历史,村民云至少也有二三百年了。

  从挖井定居的传统生活方式看,碑刻中所说的“长四亩”,是一个老地名,可能是史家先祖最早落脚创业的地方。这个“夹山井潭”,以前也称“长四亩井”。

  展茅史家是一个大家族,笔者曾采访80岁的史久堂老人。他说,展茅史家发族,形成大份、上房、东二房等分支,子孙繁茂,有四五百户人家。其中八份头太公史宗本,有八个儿子,是横街村有名的大族,旧时在横街有十八间街面屋,四部碾子,土地千余亩,资产十分丰厚。老人说,旧时清明给八份头太公上坟,有小唱班伴唱,每个参加祭祀的小孩还会分到三个铜板,可见史家的底子比较丰厚,有专门的祭祀田(俗称羹饭田、众家田)供开支。

  旧时夹山井潭,水质良好,规模也比较大,是远近史家村民的饮用水源,天旱也不会干涸,附近庄家村民也是来此挑水。舟山解放以后,后山冈山上曾经驻扎解放军某团,为不影响村民生活用水,部队不用夹山井潭的水,专门铺设水管,从规模更大的横街沙井潭接水,后山冈山坡下建造的水泵房及铁水管至今犹存,见证了一段军民友爱的历史。

  罚戏全台

  旧时约定俗成的处罚手段

  某人有过失,罚其出资请戏班唱戏,谓之“罚戏”。碑文中所说的“罚戏全台”,则反映了村民的庙会娱乐传统。史家所处的横街村,有都管庙,又称大展庙,是舟山本岛东乡六座大庙之一,史家也是庙会“出会”的大户。每逢庙会、节庆,都管庙演戏酬神,是当地重要的娱乐活动。

  水井的整洁对于饮用水安全乃至人们的健康尤为重要。保护水井洁净,首先是禁止洗涤,避免污秽井水。对于违规者,“罚戏”则是约定俗成的处罚手段。责令违规者出钱,请戏班到村里来演戏,表示向全村人赔罪。

  旧时舟山海岛的乡规民约中,也会设立诸多罚戏条款,或载诸族谱,或刻诸碑记。如,定海人民北路旧时干大圣庙,有一通道光年间的《公议禁约》碑刻,其中记载“例禁如违,公议神前罚戏一台”的相关规范,规定不得设摊买卖以及滋扰,庙中不得污秽出入、堆垒货物、晒晾物件、留宿外人等等。

  展茅这一通乡村水则碑刻,也有两个疑惑。一是缺乏落款时间。就如老人们所言“没有年庚”,或许碑刻不全,另有镌刻立碑时间的碑。二是碑刻中有一个俗字,难以判别。碑刻左侧初看有“花坎”字样,但解释不通。又似乎是“挖坎”或“圪坎”? 民间碑刻,很可能是因方言写的别字,有待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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