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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救人,要有叫得应的“急救侠”

  □一歌

  可以将应急救护列入执法人员的必修课和硬任务,这样不仅与执法为民的宗旨相吻合,还极大提升了“叫得应”的概率。

  11月18日下午2时许,新城大道、翡翠岛路十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老年女性受伤倒地无法动弹。曾多次救人的市民何斌恰巧骑摩托车路过,立即停车施救直至120急救车到达(《舟山晚报》11月25日报道)。在发生事故或突发疾病之时,现场有没有叫得应的“急救侠”真是性命攸关的事情。

  身为舟山市红十字应急救护救援队骨干成员,何斌日常出行会在摩托车上放置急救包、安全锤、灭火器,今年以来已10多次“偶遇”交通事故并实施应急救护。何斌救人的身影出现在公众视野,连这次共有三次。今年2月19日,何斌在普陀山恰遇一名游客突然倒地,心跳、呼吸皆无,他立即实施心肺复苏,成功救回一条人命。今年2月26日,定海城区一辆SUV坠河,现场救援人员合力将被困人员营救上岸,路过的何斌自告奋勇,与急救医生轮替进行心肺复苏,并跟随120急救车一同送医。为何救人时总有何斌?这种“运气”或许跟他的生活习惯、出行规律有一定关系。

  “就当我是‘急救侠’吧。希望我们身边的‘急救侠’越来越多。”何斌说得没错,只有更多市民学急救、会急救、敢急救,要紧关头的急救才不至于“碰运气”。事实上,我市已有近8万人通过应急救护培训并取得证书,十来个人中就有一名“急救侠”,这已经相当可观了。

  但即使如此,也总有叫不应的时候。就比如成批完成应急救护培训的学生,固然是一直急救生力军,但身处校园的他们不可能像何斌那样经常骑行在路上,需要街头急救时难免远水解不了近渴。

  因此,在推行全员应急救护培训时,还得做到急事急办,首先拉起一支叫得应的“急救侠”队伍。比如可以将应急救护列入执法人员的必修课和硬任务,这样不仅与执法为民的宗旨相吻合,还极大提升了“叫得应”的概率。

  公安交警、综合执法等各路执法队伍处于一线,往往在城市街头,群众有急难最为叫得应。如能在每一辆执法车上都配备急救设施,让每一位执法人员都掌握止血正骨、心肺复苏等急救技能,真是百姓之幸、城市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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